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卷之二(四)
知者不言章第五十六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知,了悟也。言,辩说也。
塞其兑,
了悟者於法无爱染,於言无执滞,故云塞其兑也。
闭其门。
既无爱染,则嗜欲之门闭矣。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解具如道冲章,彼则约道,此则约人。言人能体道,是为与玄同德也。
故不可得而亲,
玄同无私,故不可得而亲。
不可得而疏,
泛然和众,故不可得而疏。
不可得而利,
无欲,故不可得而利。
不可得而害,
不争,故不可得而害也。
不可得而贵,
体道自然,故不可得而贵。
不可得而贱。
洗然无滓,故不可得而贱也。
故为天下贵。
体了无滞,言忘理畅,锐纷尽解,光尘亦同,既难亲疏,不可贵贱,故为天下至贵矣。
以政治国章第五十七
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在宥天下,贵乎无为,为政若以政教理国,奇诈用兵,斯皆不合於道。唯无事无为,可以取天下,此三句标也。
吾何以知天下其然哉?以此。
以此,下文知之。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以政理国,动多忌讳,人失作业,故令弥贫也。
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利器,谓权谋,人主以权谋为多,不能反实,下则应之以诈谲,故令国家滋益昏乱。
人多仗巧,奇物滋起。
人主以伎巧为多,不能见素,下则应之以奢泰,故令淫奇之物滋起也。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无为既失,法令益明,窃法为奸,尽成盗贼,岂非多有乎?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欲而民自朴。
无为则清静,故人自化。无事则不扰,故人自富。好静则得性,故人自正。无欲则全和,故人自朴。此无事取天下矣。
其政闷闷章第五十八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政教闷闷,无为宽大,人则应之淳淳然而质朴矣。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政教察察,有为苛急,人则应之缺缺然而凋弊矣。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
倚,因也。伏,藏也。上言其政闷闷,俗则以为无政理之体,人反淳淳然而质朴,此则祸为福之所因也。其政察察,而俗则以为有政理之术,人乃缺缺然而凋弊,此福为祸之所藏。
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祆。
祸福之极,岂无正邪,但众生迷执,正者复以为奇诈,善者复以为祆祥,故祸福倚伏,若无正尔。
民之迷,其日固久。
以正为奇,以善为祆,如此迷倒,其为日也,固以久矣。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圣人善化,不割彼而为方,不刿彼而为廉,不申彼而为直,不耀彼而为光,修之身而天下自化矣。肆,申也。
治人事天章第五十九
治人事天莫若啬。
啬,爱也。人君将欲理人事天之道,莫若爱费,使仓禀实,人知礼节,三时不害,则天降之嘉祥。人和可以理人,天保可以事天矣。
夫唯啬,是谓早服。
何以聚人?曰财,故能俭爱,则四方之人将襁负而至,早服事其君矣。服,事也。
早服谓之重积德。
夫唯俭啬,以是有德,人归有德,早事其君,故云重积德。
重积德,则无不克。
圣人积德,四海归仁,则无有不能制服者矣。克,能也。
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人君之德,无有不能制御者,则无远不至,故四方莫知其穷极也。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
莫知其穷极,然后可以为有国。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有国而茂养百姓者,则其国福祚可以长久矣。
是谓深根固蒂,长生久视之道。
积德有国,则根深花蒂固矣。深固者,有国长生久视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