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一十一)
新唐书‧卷二十 志第十 礼乐十·新唐书‧卷二十 志第十 礼乐十
五曰凶礼。
周礼五礼,二曰凶礼。唐初,徙其次第五,而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凶事非臣子所宜言,遂去其国恤一篇,由是天子凶礼阙焉。至国有大故,则皆临时采掇附比以从事,事已,则讳而不传,故后世无考焉。至开元制礼,惟著天子赈恤水旱、遣使问疾、吊死、举哀、除服、临丧、册赠之类,若五服与诸臣之丧葬、衰麻、哭泣,则颇详焉。
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其东南,长官北面,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
其问疾亦如之,其主人迎使者于门外,使者东面,主人西面,再拜而入。其问妇人之疾,则受劳问者北面。
若举哀之日,为位于别殿,文武三品以上入哭于庭,四品以下哭于门外。有司版奏“中严”、“外办”。皇帝已变服而哭,然后百官内外在位者皆哭,十五举音,哭止而奉慰。其除服如之。皇帝服:一品锡衰,三品以上缌衰,四品以下疑衰。服期者,三朝晡止;大功,朝晡止;小功以下,一哀止。晡,百官不集。若为蕃国君长之丧,则设次于城外,向其国而哭,五举音止。
若临丧,则设大次于其门西,设素裀榻于堂上。皇帝小驾、卤簿,乘四望车,警跸,鼓吹备而不作。皇帝至大次,易素服,从官皆易服,侍臣则不。皇帝出次,丧主人免绖、释杖、哭门外,望见乘舆,止哭而再拜,先入门右,西向。皇帝至堂,升自阼阶,即哭位。巫、祝各一人先升,巫执桃立于东南,祝执茢立于西南,戈者四人先后随升。丧主人入廷再拜,敕引乃升,立户内之东,西向。皇帝出,丧主人门外拜送。皇帝变服于次,乃还庐。文、武常服。皇帝升车,鼓吹不作而入。
其以敕使册赠,则受册于朝堂,载以犊车,备卤簿,至第。妃主以内侍为使,赠者以蜡印画绶。册赠必因其启葬,既葬则受于灵寝,既除则受于庙。主人公服而不哭,或单衣而介帻。受必有祭;未庙,受之寝。
五服之制。
斩衰三年。正服:子为父,女子子在室与已嫁而反室为父。加服:嫡孙为后者为祖,父为长子。义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妻为夫,妾为君,国官为君。王公以下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禫祭。
齐衰三年。正服:子,父在为母。加服: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母为长子。义服:为继母、慈母,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
齐衰杖周。降服: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报,服亦如之。正服: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义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夫为妻。
齐衰不杖周。正服:为祖父母,为伯叔父,为兄弟,为众子,为兄弟之子及女子子在室与适人者,为嫡孙,为姑、姊妹与无夫子,报,女子子与适人为祖父母,妾为其子。加服: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降服:妾为其父母,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义服:为伯叔母,为继父同居者,妾为嫡妻,妾为君之庶子,妇为舅、姑,为夫之兄弟之子,舅、姑为嫡妇。
齐衰五月。正服:为曾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齐衰三月。正服:为高祖父母,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义服:为继父不同居者。
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及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
大功,长殇九月,中殇七月。正服: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为叔父之长殇、中殇,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长殇、中殇,为嫡孙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子、女子之长殇、中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成人九月正服:为从兄弟,为庶孙。降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姑、姊妹适人者报;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与姑、姊妹在室者报。义服:为夫之祖父母与伯叔父母报,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夫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为众子之妇。
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兄弟之下殇,为嫡孙之下殇,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之长殇,为庶孙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成人正服:为从祖祖父报,为从祖父报,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为从祖兄弟报,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为外祖父母,为舅及从母报。
降服: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为孙女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义服:为从祖祖母报,为从祖母报,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娣姒妇报,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为庶母慈己者,为嫡孙之妇,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从母,嫂叔报。
缌麻三月殇。正服: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为庶孙之中殇、下殇,为从祖叔父之长殇,为从祖兄弟之长殇,为舅及从母之长殇,为从父兄弟之子之长殇,为兄弟之孙长殇,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为侄之中殇、下殇,出嫁姑为之报,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义服: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成人正服:为族兄弟,为族曾祖父报,为族祖父报,为族父报,为外孙,为曾孙、玄孙,为从母兄弟姊妹,为姑之子,为舅之子,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为族祖姑在室者报,为族姑在室者报。降服: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为从祖姑适人者报,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义服;为族曾祖母报,为族祖母报,为族母报,为庶孙之妇,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为庶母,为乳母,为婿,为妻之父母,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为夫之从祖祖父母报,为夫之从祖父母报,为夫之外祖父母报,为从祖兄弟之子,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者,为夫之舅及从母报。
改葬:子为父母,妻妾为其夫,其冠服杖屦皆依仪礼。皇家所绝傍亲无服者,皇弟、皇子为之皆降一等。
初,太宗尝以同爨缌而嫂叔乃无服,舅与从母亲等而异服,诏侍中魏徵、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议:“舅为母族,姨乃外戚它姓,舅固为重,而服止一时,姨丧乃五月,古人未达者也。于是服曾祖父母齐衰三月者,增以齐衰五月;适子妇大功,增以期;众子妇小功,增以大功;嫂叔服以小功五月报;其弟妻及夫兄亦以小功;舅服缌,请与从母增以小功。”然律疏舅报甥,服犹缌。
显庆中,长孙无忌以为甥为舅服同从母,则舅宜进同从母报。又古庶母缌,今无服,且庶母之子,昆弟也,为之杖齐,是同气而吉凶异,自是亦改服缌。上元元年,武后请“父在,服母三年”。开元五年,右补阙卢履冰言:“礼,父在为母期,而服三年,非也,请如旧章。”乃诏并议舅及嫂叔服,久而不能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等改修五礼,于是父在为母齐衰三年。
诸臣之丧。
有疾,齐于正寝,卧东首北墉下。疾困,去衣,加新衣,彻乐,清扫内外。四人坐而持手足,遗言则书之属纩。气绝,寝于地。男子白布衣,被发徒跣;妇人女子青缣衣,去首饰;齐衰以下,丈夫素冠。主人坐于床东,啼踊无数。众主人在其后,兄弟之子以下又在其后,皆西面南上,哭。妻坐于床西,妾及女子在其后,哭踊无数。兄弟之女以下又在其后,皆东面南上,籍稿坐哭。
内外之际,隔以行帷。祖父以下为帷东北壁下,南面西上;祖母以下为帷西北壁,南面东上。外姻丈夫于户外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西北,南面东上。诸内丧,则尊行丈夫及外亲丈夫席位于前堂,若户外之左右,俱南面。宗亲户东,西上;外亲户西,东上。凡丧,皆以服精粗为序,国官位于门内之东,重行北面西上,俱莅巾帕头,舒荐坐;参佐位于门内之西,重行北面东上,素服,皆舒席坐,哭。
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
复于正寝。复者三人,以死者之上服左荷之,升自前东霤,当屋履危,北面西上。左执领,右执腰,招以左。每招,长声呼“某复”,三呼止,投衣于前,承以箧,升自阼阶,入以覆尸。
乃设床于室户内之西,去脚,簟、枕,施幄,去裙。迁尸于床,南首,覆用敛衾,去死衣,楔齿以角柶,缀足以燕几,校在南。其内外哭位如始死之仪。
乃奠以脯、醢,酒用吉器。升自阼阶,奠于尸东当腢。内丧,则赞者皆受于户外而设之。
沐浴。掘埳于阶闲,近西,南顺,广尺,长二尺,深三尺,南其壤,为垼灶于西墙下,东向,以俟煮沐。新盆、瓶、六鬲皆濯之,陈于西阶下。沐巾一,浴巾二,用𫄨若,实于笲,栉实于箱若簟,浴衣实于箧,皆具于西序下,南上。水淅稷米,取汁煮之,又汲为汤以俟浴。以盆盛潘及沐盘,升自西阶,授沐者,沐者执潘及盘入。主人皆出于户东,北面西上;主妇以下户西,北面东上。
俱立哭。其尊行者,丈夫于主人之东,北面西上;妇人于主妇之西,北面东上。俱坐哭。妇人以帐。乃沐栉,束发用组,挋用巾。浴则四人抗衾,二人浴,拭用巾,挋用浴衣。设床于尸东,衽下莞上簟。浴者举尸,易床,设枕,翦鬓断爪如生,盛以小囊,大敛内于棺中。楔齿之柶、浴巾,皆埋于埳,寘之。衣以明衣裳,以方巾覆面,仍以大敛之衾覆之。
内外入就位,哭。
乃袭。袭衣三称,西领南上,明衣裳,舄一;帛巾一,方尺八寸;充耳,白纩;面衣,玄方尺,𫄸里,组系;握手,玄𫄸里,长尺二寸,广五寸,削约于内旁寸,著以绵组系。庶襚继陈,不用。将袭,具床席于西阶西,内外皆出哭,如浴。袭者以床升,入设于尸东,布枕席,陈袭于席。祝去巾,加面衣,设充耳、握手,纳舄若履。既袭,覆以大敛之衾,内外入哭。
乃唅。赞者奉盘水及笲,一品至于三品,饭用粱,唅用璧;四品至于五品,饭用稷;唅用碧;六品至于九品,饭用粱,唅用贝。升堂,唅者盥手于户外,洗粱、璧实于笲,执以入,祝从入,北面,彻枕,去衾,受笲,奠于尸东。唅者坐于床东,西面,凿巾,纳饭、唅于尸口。既唅,主人复位。
乃为明旌,以绛广充幅,一品至于三品,长九尺,韬杠,铭曰“某官封之柩”,置于西阶上;四品至于五品,长八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
凿木为重,一品至于三品,长八尺,横者半之,三分庭一在南;四品至于五品,长七尺;六品至于九品,长六尺。以沐之米为粥,实于鬲,盖以疏布,系以竹蔤,县于重木。覆用苇席,北面,屈两端交后,西端在上,缀以竹蔤。祝取铭置于重,殡堂前楹下,夹以苇席。
小敛衣一十九称,朝服一,笏一,陈于东序,西领北上。
设奠于东堂下,甒二,实以醴、酒,觯二,角柶一,少牢、腊三,笾、豆俎各八。设盆盥于馔东,布巾。赞者辟脯醢之,奠于尸床西南。
乃敛。具床席于堂西,设盆盥西阶之西,如东方。敛者盥,与执服者以敛衣入,丧者东西皆少退,内外哭。已敛,覆以夷衾,设床于堂上两楹间,衽下莞上簟,有枕。卒敛,开帷,主人以下西面凭哭,主妇以下东面凭哭,退。
乃敛发而奠。赞者盥手奉馔至阶,升,设于尸东,醴、酒奠于馔南,西上,其俎,祝受巾巾之。奠者彻袭,奠,自西阶降出。下帷,内外俱坐哭。有国官、僚佐者,以官代哭;无者,以亲疏为之。夜则为燎于庭,厥明灭燎。
乃大敛。衣三十称,上服一称,冕具簪、导、缨,内丧则有花钗,衾一,西领南上。
设奠如小敛,甒加勺,篚在东南,笾、豆、俎皆有幂,用功布。
棺入,内外皆止哭,升棺于殡所,乃哭。熬八篚,黍、稷、粱、稻各二,皆加鱼、腊。烛俟于馔东,设盆盥于东阶东南。祝盥讫,升自阼阶,彻巾,执巾者以待于阼阶下。祝盥、赞者彻小敛之馔,降自西阶,设于序西南,当西霤,如设于堂上。乃适于东阶下新馔所,帷堂内外皆少退,立哭。御者敛,加冠若花钗,覆以衾。开帷,丧者东西凭哭如小敛,诸亲凭哭。敛者四人举床,男女从,奉尸敛于棺,乃加盖,覆以夷衾,内外皆复位如初。设熬谷,首足各一篚,傍各三篚,以木覆棺上,乃涂之,设帟于殡上,祝取铭置于殡。
乃奠。执巾、几席者升自阼阶,入设于室之西南隅,东面。又几、巾已加,赞者以馔升,入室,西面,设于席前。祝加巾于俎,奠者降自西阶以出。下帷,内外皆就位哭。
既殡,设灵座于下室西闲,东向,施床、几、桉、屏、帐、服饰,以时上膳羞及汤沐如平生。殷奠之日,不馈于下室。
庐在殡堂东廊下,近南,设苫块。齐衰于其南,为垩室,俱北户,翦蒲为席,不缘;大功又于其南,张帷,席以蒲;小功、缌麻又于其南,设床,席以蒲。妇人次于西房。
三日成服,内外皆哭,尽哀。乃降就次,服其服,无服者仍素服。相者引主人以下俱杖升,立于殡,内外皆哭。诸子孙跪哭尊者之前,祖父抚之,女子子对立而哭,唯诸父不抚。尊者出,主人以下降立阼阶。
朔望殷奠,馔于东堂下,瓦甒二,实醴及酒,角觯二,木柶一,少牢及腊三俎,二簋、二簠、二钘,六笾、六豆。其日,不馈于下室。
葬有期,前一日之夕,除苇障,设宾次于大门外之右,南向。启殡之日,主人及诸子皆去冠,以莅巾帕头,就位哭。祝衰服执功布,升自东阶,诣殡南,北向,内外止哭,三声噫嘻,乃曰:“谨以吉辰启殡。”既告,内外哭。祝取铭置于重。掌事者升,彻殡涂,设席于柩东,升柩于席。又设席柩东,祝以功布升,拂柩,覆用夷衾,周设帷,开户东向。主人以下升,哭于帷东,西向,俱南上。诸祖父以下哭于帷东北壁下,诸祖母以下哭于帷西北壁下;外姻丈夫帷东上,妇人帷西。祝与进馔者各以奠升,设于柩东席上,祝酌醴奠之。
陈器用。启之夕,发引前五刻,捶一鼓为一严,陈布吉、凶仪仗,方相、志石、大棺车及明器以下,陈于柩车之前。一品引四、披六、铎左右各八、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二品三品引二、披四、铎左右各六、黼翣二、画翣二,四品五品引二、披二、铎左右各四、黼翣二、画翣二,六品至于九品披二、铎二、画翣二。
二刻顷,捶二鼓为二严,掌馔者彻启奠以出,内外俱立哭。执绋者皆入,掌事者彻帷,持翣者升,以翣障柩。执绋者升,执铎者夹西阶立,执纛者入,当西阶南,北面立。掌事者取重出,倚于门外之东。执旌者立于纛南,北面。捶三鼓为三严,灵车进于内门外,南向,祝以腰舆诣灵座前,西向跪告。腰舆降自西阶,以诣灵车。腰舆退。
执铎者振铎,降就阶间,南向。持翣者障以翣。执纛者却行而引,輴止则北面立;执旌者亦渐而南,輴止,北面。主人以下以次从。
輴在庭。輴至庭,主人及诸子以下立哭于輴东北,西向南上;祖父以下立哭于輴东北,南向西上;异姓之丈夫立哭于主人东南,西面北上。妇人以次从降,妻、妾、女子子以下立哭于輴西,东面南上;祖母以下立哭于輴西北,南向东上;异姓之妇人立哭于主妇西南,东面北上。内外之际,障以行帷。国官立哭于执绋者东,北面西上;僚佐立哭于执绋者西南,北面东上。祝帅执馔者设祖奠于輴东,如大敛。祝酌奠,进馔,北面跪曰:“永迁之礼,灵辰不留,谨奉旋车,式遵祖道,尚飨。”
輴出,升车,执披者执前后披,绋者引輴出,旌先,纛次,主人以下从哭于輴后。輴出,到輀车,执绋者解属于輀车,设帷障于輴后,遂升柩。祝与执馔者设遣奠于柩东,如祖奠。
既奠,掌事者以蒲苇苞牲体下节五,以绳束之,盛以盘,载于舆前。方相、大棺车、輴车,明器舆、下帐舆、米舆、酒脯醢舆、苞牲舆、食舆为六舆,铭旌、纛、铎、輀车以次行。
宾有赠者,既祖奠,宾立于大门外西厢,东面,从者以篚奉玄𫄸立于西南,以马陈于宾东南,北首西上。相者入,受命出,西面曰:“敢请事。”宾曰:“某敢赗。”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执篚者奠,取币以授宾。牵马者先入,陈于輴车南,北首西上。宾入,由马西当輴车南,北面立,内外止哭。宾曰:“某谥封若某位,将归幽宅,敢致赗。”乃哭,内外皆哭。主人拜稽颡。宾进輴东,西面,奠币于车上,西出,主人拜稽颡送之。
丧至于墓所,下柩。进輴车于柩车之后,张帷,下柩于輴。丈夫在西,凭以哭。卑者拜辞,主人以下妇人皆障以行帷,哭于羡道西,东面北上。
入墓。施行席于圹户内之西,执绋者属绋于輴,遂下柩于圹户内席上,北首,覆以夷衾。
輴出,持翣入,倚翣于圹内两厢,遂以帐张于柩东,南向。米、酒、脯于东北,食盘设于前,酰、醢设于盘南,苞牲置于四隅,明器设于右。
在圹。掌事者以玄𫄸授主人,主人授祝,奉以入,奠于灵座,主人拜稽颡。施铭旌、志石于圹门之内,掩户,设关钥,遂复土三。主人以下稽颡哭,退,俱就灵所哭。掌仪者祭后土于墓左。
反哭。既下柩于圹,捶一鼓为一严,掩户;捶二鼓为再严,内外就灵所;捶三鼓为三严,彻酒、脯之奠,追灵车于帷外,陈布仪仗如来仪。腰舆入,少顷出,诣灵车后。灵车发引,内外从哭如来仪。出墓门,尊者乘,去墓百步,卑者乘以哭。灵车至第西阶下,南向。祝以腰舆诣灵车后。少顷,升,入诣灵座前;主人以下从升,立于灵座东,西面南上;内外俱升。
诸祖父以下哭于帷东北壁下,南面;妻及女子子以下妇人哭于灵西,东面;诸祖母以下哭于帷西北壁下,南面;外姻哭于南厢,丈夫帷东,妇人帷西,皆北面;吊者哭于堂上,西面。主人以下出就次,沐浴以俟虞,斩衰者沐而不栉。
虞。主用桑,长尺,方四寸,孔径九分,乌漆匮,置于灵座,在寝室内户西,东向,素几在右。设洗于西阶西南,瓦甒二、设于北牖下,醴、酒在东。丧者既沐,升灵所。主人及诸子倚杖于户外,入哭于位如初。馔入,如殷奠,升自东阶。主人盥手洗爵,酌醴,西面跪奠,哭止。祝跪读祝,主人哭拜,内外应拜者皆哭拜。乃出,杖降西阶,还次。间日再虞,后日三虞,礼如初。
小祥。毁庐为垩室,设蒲席。垩室者除之,席地。主人及诸子沐浴栉翦,去首绖,练冠,妻妾女子去腰绖。主用栗,祭如虞礼。
大祥之祭如小祥。间月而禫,释祥服,而禫祭如大祥。既祥而还外寝。妻妾女子还于寝。食有醢、酱,既禫而饮醴酒,食干肉。
祔庙,筮日。将祔,掌事者为埳室于始祖庙室西壁,主人及亚献以下散齐三日,致齐一日。前一日,主人以酒、脯告递迁之主,乃迁置于幄坐,又奠酒、脯以安神。掌馔者彻膳以出,掌庙者以次并神主纳于埳室。又设考之祔坐于曾祖室内东壁下,西向,右几。设主人位于东南,西面。设子孙位于南门内道东,北面西上。设亚献、终献位于主人东南。设掌事以下位于终献东南,俱西面北上。
设赞唱者位于主人西南,西面。设酒尊于堂上室户之东南,北向西上。设洗于阼阶东南,北向,实爵三,巾二,加幂。其日,具少牢之馔二座,各俎三、簋二、簠二、钘二。酒尊二,其一实玄酒为上,其一实清酒次之。其笾豆,一品者各十二,二品、三品者各八。主人及行事者祭服。掌事者具腰舆,掌庙者、阍寺人立于庙庭,北面再拜,升自东阶,入,开埳室,出曾祖、曾祖妣神主置于座,降,出。
执尊、罍、篚者入就位,祝进座前,西面告曰:“以今吉辰,奉迁神主于庙。”执舆者以舆升,入,进舆于座前,祝纳神主于并,升舆,祝仍扶于左,降自西阶,子孙内外陪从于后。至庙门,诸妇人停于门外,周以行帷,俟祭讫而还。神主入自南门,升自西阶,入于室。诸子孙从升,立于室户西,重行东面,以北为上。行事者从入,各就位。舆诣室前,回舆西向。
祝启并出神主,置于坐。舆降立于西阶下,东向。相者引主人以下降自东阶,各就位。祝立定,赞唱者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掌馔者引馔入,升自东阶,入于室,各设于神座前。主人盥手,洗爵,升自东阶,酌醴酒,入室,进,北面跪,奠爵于曾祖神座前。主人出,取爵酌酒,入室,进,东面跪,奠于祖座前。出户,北面立。祝持版进于室户外之右,东向跪读祝文,主人再拜。
祝进,入奠版于曾祖座。主人出,降,还本位。初,主人出,亚献盥手,洗爵,升,酌酒入,进,北面跪,奠于曾祖,又酌酒入,进,东面跪,奠于祖神座,出户,北面再拜讫,又入室,立于西壁下,东面再拜,出,降,复位。亚献将毕,终献入如亚献。祝入,彻豆,赞者皆再拜。主人及在位子孙以下出。掌馔者入,彻馔以出。掌庙者纳曾祖神主于埳室,出,又以腰舆升诸考神座前,纳主于并,置于舆,诣考庙,出神主置于座,进酒、脯之奠,少顷,彻之。
祝纳神主于埳室。六品以下祔祭于正寝,礼略如之。
新唐书‧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新唐书‧卷二十一 志第十一 礼乐十一
声无形而乐有器。古之作乐者,知夫器之必有弊,而声不可以言传,惧夫器失而声遂亡也,乃多为之法以著之。故始求声者以律,而造律者以黍。自一黍之广,积而为分、寸;一黍之多,积而为龠、合;一黍之重,积而为铢、两。此造律之本也。故为之长短之法,而著之于度;为之多少之法,而著之于量;为之轻重之法,而著之于权衡。是三物者,亦必有时而弊,则又总其法而著之于数。
使其分寸、龠合、铢两皆起于黄钟,然后律、度、量、衡相用为表里,使得律者可以制度、量、衡,因度、量、衡亦可以制律。不幸而皆亡,则推其法数而制之,用其长短、多少、轻重以相参考。四者既同,而声必至,声至后乐可作矣。夫物用于有形而必弊,声藏于无形而不竭,以有数之法求无形之声,其法具存。无作则已,苟有作者,虽去圣人于千万岁后,无不得焉。
此古之君子知物之终始,而忧世之虑深,其多为之法而丁宁纤悉,可谓至矣。
三代既亡,礼乐失其本,至其声器、有司之守,亦以散亡。自汉以来,历代莫不有乐,作者各因其所学,虽清浊高下时有不同,然不能出于法数。至其所以用于郊庙、朝廷,以接人神之欢,其金石之响,歌舞之容,则各因其功业治乱之所起,而本其风俗之所由。
自汉、魏之乱,晋迁江南,中国遂没于夷狄。至隋灭陈,始得其乐器,稍欲因而有作,而时君褊迫,不足以堪其事也。是时郑译、牛弘、辛彦之、何妥、蔡子元、于普明之徒,皆名知乐,相与撰定。依京房六十律,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律,以当一岁之日,又以一律为七音,音为一调,凡十二律为八十四调,其说甚详。而终隋之世,所用者黄钟一宫,五夏、二舞、登歌、房中等十四调而已。
记曰:“功成作乐。”盖王者未作乐之时,必因其旧而用之。唐兴即用隋乐。武德九年,始诏太常少卿祖孝孙、协律郎窦琎等定乐。初,隋用黄钟一宫,惟击七钟,其五钟设而不击,谓之哑钟。唐协律郎张文收乃依古断竹为十二律,高祖命与孝孙吹调五钟,叩之而应,由是十二钟皆用。孝孙又以十二月旋相为六十声、八十四调。其法,因五音生二变,因变征为正征,因变宫为清宫。
七音起黄钟,终南吕,迭为纲纪。黄钟之律,管长九寸,王于中宫土。半之,四寸五分,与清宫合,五音之首也。加以二变,循环无间。故一宫、二商、三角、四变征、五征、六羽、七变宫,其声繇浊至清为一均。凡十二宫调,皆正宫也。正宫声之下,无复浊音,故五音以宫为尊。十二商调,调有下声一,谓宫也。十二角调,调有下声二,宫、商也。十二征调,调有下声三,宫、商、角也。
十二羽调,调有下声四,宫、商、角、征也。十二变征调,居角音之后,正征之前。十二变宫调,在羽音之后,清宫之前。雅乐成调,无出七声,本宫递相用。唯乐章则随律定均,合以笙、磬,节以钟、鼓。乐既成,奏之。
太宗谓侍臣曰:“古者圣人沿情以作乐,国之兴衰,未必由此。”御史大夫杜淹曰:“陈将亡也,有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有伴侣曲,闻者悲泣,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以是观之,亦乐之所起。”帝曰:“夫声之所感,各因人之哀乐。将亡之政,其民苦,故闻以悲。今玉树、伴侣之曲尚存,为公奏之,知必不悲。”尚书右丞魏徵进曰:“孔子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在音也。”十一年,张文收复请重正余乐,帝不许,曰:“朕闻人和则乐和,隋末丧乱,虽改音律而乐不和。若百姓安乐,金石自谐矣。”
文收既定乐,复铸铜律三百六十、铜斛二、铜秤二、铜瓯十四、秤尺一。斛左右耳与臀皆方,积十而登,以至于斛,与古玉尺、玉斗同。皆藏于太乐署。武后时,太常卿武延秀以为奇玩,乃献之。及将考中宗庙乐,有司奏请出之,而秤尺已亡,其迹犹存,以常用度量校之,尺当六之五,量、衡皆三之一。至肃宗时,山东人魏延陵得律一,因中官李辅国献之,云:“太常诸乐调皆下,不合黄钟,请悉更制诸钟磬。”帝以为然,乃悉取太常诸乐器入于禁中,更加磨剡,凡二十五日而成。御三殿观之,以还太常,然以汉律考之,黄钟乃太簇也,当时议者以为非是。
其后黄巢之乱,乐工逃散,金奏皆亡。昭宗即位,将谒郊庙,有司不知乐县制度。太常博士殷盈孙按周法以筭数除镈钟轻重高卬,黄钟九寸五分,倍应钟三寸三分半,凡四十八等。图上口项之量及径衡之围。乃命铸镈钟十二,编钟二百四十。宰相张濬为修奉乐县使,求知声者,得处士萧承训等,校石磬,合而击拊之,音遂谐。
唐为国而作乐之制尤简,高祖、太宗即用隋乐与孝孙、文收所定而已。其后世所更者,乐章舞曲。至于昭宗,始得盈孙焉,故其议论罕所发明。若其乐歌庙舞,用于当世者,可以考也。
乐县之制。宫县四面,天子用之。若祭祀,则前祀二日,太乐令设县于坛南内壝之外,北向。东方、西方,磬虡起北,钟虡次之;南方、北方,磬虡起西,钟虡次之。镈钟十有二,在十二辰之位。树雷鼓于北县之内、道之左右,植建鼓于四隅。置柷、敔于县内,柷在右,敔在左。设歌钟、歌磬于坛上,南方北向。磬虡在西,钟虡在东。琴、瑟、筝、筑皆一,当磬虡之次,匏、竹在下。
凡天神之类,皆以雷鼓;地祇之类,皆以灵鼓;人鬼之类,皆以路鼓。其设于庭,则在南,而登歌者在堂。若朝会,则加钟磬十二虡,设鼓吹十二案于建鼓之外。案设羽葆鼓一,大鼓一,金𬭚一,歌、箫、笳皆二。登歌,钟、磬各一虡,节鼓一,歌者四人,琴、瑟、筝、筑皆一,在堂上;笙、和、箫、篪、埙皆一,在堂下。若皇后享先蚕,则设十二大磬,以当辰位,而无路鼓。
轩县三面,皇太子用之。若释奠于文宣王、武成王,亦用之。其制,去宫县之南面。判县二面,唐之旧礼,祭风伯、雨师、五岳、四渎用之。其制,去轩县之北面。皆植建鼓于东北、西北二隅。特县,去判县之西面,或陈于阶间,有其制而无所用。
凡横者为簨,植者为虡。虡以县钟磬,皆十有六,周人谓之一堵,而唐人谓之一虡。自隋以前,宫县二十虡。及隋平陈,得梁故事用三十六虡,遂用之。唐初因隋旧,用三十六虡。高宗蓬莱宫成,增用七十二虡。至武后时省之。开元定礼,始依古著为二十虡。至昭宗时,宰相张濬已修乐县,乃言,旧制,太清宫、南北郊、社稷及诸殿廷用二十虡,而太庙、含元殿用三十六虡,濬以为非古,而庙廷狭隘,不能容三十六,乃复用二十虡。而钟虡四,以当甲丙庚壬,磬虡四,以当乙丁辛癸,与开元礼异,而不知其改制之时。或说以钟磬应阴阳之位,此礼经所不着。
凡乐八音,自汉以来,惟金以钟定律吕,故其制度最详,其余七者,史官不记。至唐,独宫县与登歌、鼓吹十二案乐器有数,其余皆略而不着,而其物名具在。八音:一曰金,为镈钟,为编钟,为歌钟,为𬭚,为铙,为镯,为铎。二曰石,为大磬,为编磬,为歌磬。三曰土,为埙,为嘂,嘂,大埙也。四曰革,为雷鼓,为灵鼓,为路鼓,皆有鼗;为建鼓,为鼗鼓,为县鼓,为节鼓,为拊,为相。
五曰丝,为琴,为瑟,为颂瑟,颂瑟,筝也;为阮咸,为筑。六曰木,为柷,为敔,为雅,为应。七曰匏,为笙,为竽,为巢,巢,大笙也;为和,和,小笙也。八曰竹,为箫,为管,为篪,为笛,为舂牍。此其乐器也。
初,祖孝孙已定乐,乃曰大乐与天地同和者也,制十二和,以法天之成数,号大唐雅乐:一曰豫和,二曰顺和,三曰永和,四曰肃和,五曰雍和,六曰寿和,七曰太和,八曰舒和,九曰昭和,十曰休和,十一曰正和,十二曰承和。用于郊庙、朝廷,以和人神。孝孙已卒,张文收以为十二和之制未备,乃诏有司厘定,而文收考正律吕,起居郎吕才协其声音,乐曲遂备。自高宗以后,稍更其曲名。开元定礼,始复遵用孝孙十二和,其著于礼者:
一曰豫和,以降天神。冬至祀圆丘,上辛祈谷,孟夏雩,季秋享明堂,朝日,夕月,巡狩告于圆丘,燔柴告至,封祀太山,类于上帝,皆以圜钟为宫,三奏;黄钟为角,太簇为征,姑洗为羽,各一奏,文舞六成。五郊迎气,黄帝以黄钟为宫,赤帝以函钟为征,白帝以太簇为商,黑帝以南吕为羽,青帝以姑洗为角,皆文舞六成。
二曰顺和,以降地祇。夏至祭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祇,春秋社,巡狩告社,宜于社,禅社首,皆以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各三奏,文舞八成。望于山川,以蕤宾为宫,三奏。
三曰永和,以降人鬼。时享、禘祫,有事而告谒于庙,皆以黄钟为宫,三奏;大吕为角,太簇为征,应钟为羽,各二奏。文舞九成。祀先农,皇太子释奠,皆以姑洗为宫,文舞三成;送神,各以其曲一成。蜡兼天地人,以黄钟奏豫和,蕤宾、姑洗、太簇奏顺和,无射、夷则奏永和,六均皆一成以降神,而送神以豫和。
四曰肃和,登歌以奠玉帛。于天神,以大吕为宫;于地祇,以应钟为宫;于宗庙,以圜钟为宫;祀先农、释奠,以南吕为宫;望于山川,以函钟为宫。
五曰雍和,凡祭祀以入俎。天神之俎,以黄钟为宫;地祇之俎,以太簇为宫;人鬼之俎,以无射为宫。又以彻豆。凡祭祀,俎入之后,接神之曲亦如之。
六曰寿和,以酌献、饮福。以黄钟为宫。
七曰太和,以为行节。亦以黄钟为宫。凡祭祀,天子入门而即位,与其升降,至于还次,行则作,止则止。其在朝廷,天子将自内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应,乃奏之。其礼毕,兴而入,撞蕤宾之钟,左五钟应,乃奏之。皆以黄钟为宫。
八曰舒和,以出入二舞,及皇太子、王公、群后、国老若皇后之妾御、皇太子之宫臣,出入门则奏之。皆以太簇之商。
九曰昭和,皇帝、皇太子以举酒。
十曰休和,皇帝以饭,以肃拜三老,皇太子亦以饭。皆以其月之律均。
十一曰正和,皇后受册以行。
十二曰承和,皇太子在其宫,有会以行。若驾出,则撞黄钟,奏太和。出太极门而奏采茨,至于嘉德门而止。其还也亦然。
初,隋有文舞、武舞,至祖孝孙定乐,更文舞曰治康,武舞曰凯安,舞者各六十四人。文舞:左籥右翟,与执纛而引者二人,皆委貌冠,黑素,绛领,广袖,白绔,革带,乌皮履。武舞:左干右戚,执旌居前者二人,执鼗执铎皆二人,金𬭚二,舆者四人,奏者二人,执铙二人,执相在左,执雅在右,皆二人夹导,服平冕,余同文舞。朝会则武弁,平巾帻,广袖,金甲,豹文绔,乌皮𫖇。
执干戚夹导,皆同郊庙。凡初献,作文舞之舞;亚献、终献,作武舞之舞。太庙降神以文舞,每室酌献,各用其庙之舞。禘祫迁庙之主合食,则舞亦如之。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定凯安舞六变:一变象龙兴参墟;二变象克定关中;三变象东夏宾服;四变象江淮平;五变象猃狁伏从;六变复位以崇,象兵还振旅。
初,太宗时,诏秘书监颜师古等撰定弘农府君至高祖太武皇帝六庙乐曲舞名,其后变更不一,而自献祖而下庙舞,略可见也。献祖曰光大之舞,懿祖曰长发之舞,太祖曰大政之舞,世祖曰大成之舞,高祖曰大明之舞,太宗曰崇德之舞,高宗曰钧天之舞,中宗曰太和之舞,睿宗曰景云之舞,玄宗曰大运之舞,肃宗曰惟新之舞,代宗曰保大之舞,德宗曰文明之舞,顺宗曰大顺之舞,宪宗曰象德之舞,穆宗曰和宁之舞,敬宗曰大钧之舞,文宗曰文成之舞,武宗曰大定之舞,昭宗曰咸宁之舞。其余阙而不着。
唐之自制乐凡三:一曰七德舞,二曰九功舞,三日上元舞。
七德舞者,本名秦王破阵乐。太宗为秦王,破刘武周,军中相与作秦王破阵乐曲。及即位,宴会必奏之,谓侍臣曰:“虽发扬蹈厉,异乎文容,然功业由之,被于乐章,示不忘本也。”右仆射封德彝曰:“陛下以圣武戡难,陈乐象德,文容岂足道也!”帝矍然曰:“朕虽以武功兴,终以文德绥海内,谓文容不如蹈厉,斯过矣。”乃制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交错屈伸,以象鱼丽、鹅鹳。
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被银甲执戟而舞,凡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破阵乐”。后令魏徵与员外散骑常侍褚亮、员外散骑常侍虞世南、太子右庶子李百药更制歌辞,名曰七德舞。舞初成,观者皆扼腕踊跃,诸将上寿,群臣称万岁,蛮夷在庭者请相率以舞。太常卿萧瑀曰:“乐所以美盛德形容,而有所未尽,陛下破刘武周、薛举、窦建德、王世充,愿图其状以识。
”帝曰:“方四海未定,攻伐以平祸乱,制乐陈其梗概而已。若备写禽获,今将相有尝为其臣者,观之有所不忍,我不为也。”自是元日、冬至朝会庆贺,与九功舞同奏。舞人更以进贤冠,虎文袴,螣蛇带,乌皮𫖇,二人执旌居前。其后更号神功破阵乐。
九功舞者,本名功成庆善乐。太宗生于庆善宫,贞观六年幸之,宴从臣,赏赐闾里,同汉沛、宛。帝欢甚,赋诗,起居郎吕才被之管弦,名曰功成庆善乐。以童儿六十四人,冠进德冠,紫袴褶,长袖,漆髻,屣履而舞,号九功舞。进蹈安徐,以象文德。麟德二年诏“郊庙、享宴奏文舞,用功成庆善乐,曳履,执绋,服袴褶,童子冠如故。武舞用神功破阵乐,衣甲,持戟,执纛者被金甲,八佾,加箫、笛、歌鼓,列坐县南,若舞即与宫县合奏。其宴乐二舞仍别设焉。”
上元舞者,高宗所作也。舞者百八十人,衣画云五色衣,以象元气。其乐有上元、二仪、三才、四时、五行、六律、七政、八风、九宫、十洲、得一、庆云之曲,大祠享皆用之。至上元三年,诏:“惟圆丘、方泽、太庙乃用,余皆罢。”又曰:“神功破阵乐不入雅乐,功成庆善乐不可降神,亦皆罢。”而郊庙用治康、凯安如故。
仪凤二年,太常卿韦万石奏:“请作上元舞,兼奏破阵、庆善二舞。而破阵乐五十二遍,著于雅乐者二遍;庆善乐五十遍,著于雅乐者一遍;上元舞二十九遍,皆著于雅乐。”又曰:“云门、大咸、大磬、大夏,古文舞也。大濩、大武,古武舞也。为国家者,揖让得天下,则先奏文舞;征伐得天下,则先奏武舞。神功破阵乐有武事之象,功成庆善乐有文事之象,用二舞,请先奏神功破阵乐。
”初,朝会常奏破阵舞,高宗即位,不忍观之,乃不设。后幸九成宫,置酒,韦万石曰:“破阵乐舞,所以宣扬祖宗盛烈,以示后世,自陛下即位,寝而不作者久矣。礼,天子亲总干戚,以舞先祖之乐。今破阵乐久废,群下无所称述,非所以发孝思也。”帝复令奏之,舞毕,叹曰“不见此乐垂三十年,追思王业勤劳若此,朕安可忘武功邪!”群臣皆称万岁。
然遇飨燕奏二乐,天子必避位,坐者皆兴。太常博士裴守真以谓“奏二舞时,天子不宜起立”。诏从之。及高宗崩,改治康舞曰化康以避讳。武后毁唐太庙,七德、九功之舞皆亡,唯其名存。自后复用隋文舞、武舞而已。
燕乐。高祖即位,仍隋制设九部乐:燕乐伎,乐工舞人无变者。清商伎者,隋清乐也。有编钟、编磬、独弦琴、击琴、瑟、秦琵琶、卧箜篌、筑、筝、节鼓,皆一;笙、笛、箫、篪、方响、跋膝,皆二。歌二人,吹叶一人,舞者四人,并习巴渝舞。西凉伎,有编钟、编磬,皆一;弹筝、搊筝、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五弦、笙、箫、觱篥、小觱篥、笛、横笛、腰鼓、齐鼓、檐鼓,皆一;铜钹二,贝一。
白舞一人,方舞四人。天竺伎,有铜鼓、羯鼓、都昙鼓、毛员鼓、觱篥、横笛、凤首箜篌、琵琶、五弦、贝,皆一;铜钹二,舞者二人。高丽伎,有弹筝、搊筝、凤首箜篌、卧箜篌、竖箜篌、琵琶,以蛇皮为槽,厚寸余,有鳞甲,楸木为面,象牙为捍拨,画国王形。又有五弦、义觜笛、笙、葫芦笙、箫、小觱篥、桃皮觱篥、腰鼓、齐鼓、檐鼓、龟头鼓、铁版、贝、大觱篥。
胡旋舞,舞者立球上,旋转如风。龟兹伎,有弹筝、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笙、箫、觱篥、荅腊鼓、毛员鼓、都昙鼓、侯提鼓、鸡娄鼓、腰鼓、齐鼓、檐鼓、贝,皆一;铜钹二。舞者四人。设五方师子,高丈余,饰以方色。每师子有十二人,画衣,执红拂,首加红果,谓之师子郎。安国伎,有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正鼓、和鼓、铜钹,皆一;舞者二人。
疏勒伎,有竖箜篌、琵琶、五弦、箫、横笛、觱篥、荅腊鼓、羯鼓、侯提鼓、腰鼓、鸡娄鼓,皆一;舞者二人。康国伎,有正鼓、和鼓,皆一;笛、铜钹,皆二。舞者二人。工人之服皆从其国。
隋乐每奏九部乐终,辄奏文康乐,一曰礼毕。太宗时,命削去之,其后遂亡。及平高昌,收其乐。有竖箜篌、铜角,一;琵琶、五弦、横笛、箫、觱篥、荅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皆二人。工人布巾,袷袍,锦襟,金铜带,画绔。舞者二人,黄袍袖,练襦,五色绦带,金铜耳珰,赤𫖇。自是初有十部乐。
其后因内宴,诏长孙无忌制倾杯曲,魏徵制乐社乐曲,虞世南制英雄乐曲。帝之破窦建德也,乘马名黄骢骠,及征高丽,死于道,颇哀惜之,命乐工制黄骢叠曲。四曲,皆宫调也。
五弦,如琵琶而小,北国所出,旧以木拨弹,乐工裴神符初以手弹,太宗悦甚,后人习为搊琵琶。
高宗即位,景云见,河水清,张文收采古谊为景云河清歌,亦名燕乐。有玉磬、方响、搊筝、筑、卧箜篌、大小箜篌、大小琵琶、大小五弦、吹叶、大小笙、大小觱篥、箫、铜钹、长笛、尺八、短笛,皆一;毛员鼓、连p鼓、桴鼓、贝,皆二。每器工一人,歌二人。工人绛袍,金带,乌𫖇。舞者二十人。分四部:一景云舞,二庆善舞,三破阵舞,四承天舞。景云乐,舞八人,五色云冠,锦袍,五色袴,金铜带。庆善乐,舞四人,紫袍,白袴。破阵乐,舞四人,绫袍,绛袴。承天乐,舞四人,进德冠,紫袍,白袴。景云舞,元会第一奏之。
高宗以琴曲寖绝,虽有传者,复失宫商,令有司修习。太常丞吕才上言:“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是知琴操曲弄皆合于歌。今以御雪诗为白雪歌。古今奏正曲复有送声,君唱臣和之义,以群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帝善之,乃命太常著于乐府。才复撰琴歌、白雪等曲,帝亦制歌词十六,皆著乐府。
帝将伐高丽,燕洛阳城门,观屯营教舞,按新征用武之势,名曰一戎大定乐,舞者百四十人,被五采甲,持矟而舞,歌者和之曰“八纮同轨乐。”象高丽平而天下大定也。及辽东平,行军大总管李𪟝作夷美宾之曲以献。
调露二年,幸洛阳城南楼,宴群臣,太常奏六合还淳之舞,其容制不传。
高宗自以李氏老子之后也,于是命乐工制道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