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八)
新唐书‧卷十三 志第三 礼乐三·新唐书‧卷十三 志第三 礼乐三
自周衰,礼乐坏于战国而废绝于秦。汉兴,六经在者,皆错乱、散亡、杂伪,而诸儒方共补缉,以意解诂,未得其真,而谶纬之书出以乱经矣。自郑玄之徒,号称大儒,皆主其说,学者由此牵惑没溺,而时君不能断决,以为有其举之,莫可废也。由是郊、丘、明堂之论,至于纷然而莫知所止。
礼曰:“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此天也,玄以为天皇大帝者,北辰耀魄宝也。又曰:“兆五帝于四郊。”此五行精气之神也,玄以为青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纪者,五天也。由是有六天之说,后世莫能废焉。
唐初贞观礼,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正月辛日祀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祈谷,而孟夏雩于南郊,季秋大享于明堂,皆祀五天帝。至高宗时,礼官以谓太史圆丘图,昊天上帝在坛上,而耀魄宝在坛第一等,则昊天上帝非耀魄宝可知,而祠令及显庆礼犹著六天之说。显庆二年,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议曰:“六天出于纬书,而南郊、圆丘一也,玄以为二物;郊及明堂本以祭天,而玄皆以为祭太微五帝。
传曰:‘凡祀,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故‘郊祀后稷,以祈农事。’而玄谓周祭感帝灵威仰,配以后稷,因而祈谷。皆缪论也。”由是尽黜玄说,而南郊祈谷、孟夏雩、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
乾封元年,诏祈谷复祀感帝。二年,又诏明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开元中,起居舍人王仲丘议曰:“按贞观礼祈谷祀感帝,而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传曰:‘郊而后耕。’诗曰:‘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礼记亦曰:‘上辛祈谷于上帝。’而郑玄乃云:‘天之五帝迭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别祭尊之。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之帝于南郊,以其祖配之。
故周祭灵威仰,以后稷配,因以祈谷。’然则祈谷非祭之本意,乃因后稷为配尔,此非祈谷之本义也。夫祈谷,本以祭天也,然五帝者五行之精,所以生九谷也,宜于祈谷祭昊天而兼祭五帝。”又曰:“月令,大雩、大享帝,皆盛祭也。而孟夏雩、季秋大享,贞观礼皆祭五方帝,而显庆礼皆祭昊天上帝,宜兼用之以合大雩、大享之义。”既而萧嵩等撰定开元礼,虽未能合古,而天神之位别矣。
其配神之主,武德中,冬至及孟夏雩祭皇地祇于方丘、神州地祇于北郊,以景帝配;而上辛祈谷祀感帝于南郊,季秋祀五方天帝于明堂,以元帝配。贞观初,圆丘、明堂、北郊以高祖配,而元帝惟配感帝。高宗永徽二年,以太宗配祀明堂,而有司乃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太尉长孙无忌等与礼官议,以谓:“自三代以来,历汉、魏、晋、宋,无父子同配于明堂者。
祭法曰:‘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以祖宗合为一祭,谓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以文、武共配。而王肃驳曰:‘古者祖功宗德,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于明堂。’春秋传曰:‘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典祀也。’以此知祖、宗非一祭。”于是以高祖配于圆丘,太宗配于明堂。
乾封二年,诏圆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皆以高祖、太宗并配。则天垂拱元年,诏有司议,而成均助教孔玄义、太子右谕德沈伯仪、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议皆不同,而卒用万顷、履冰之说。由是郊、丘诸祠,常以高祖、太宗、高宗并配。开元十一年,亲享圆丘,中书令张说、卫尉少卿韦縚为礼仪使,乃以高祖配,而罢三祖并配。至二十年,萧嵩等定礼,而祖宗之配定矣。
宝应元年,太常卿杜鸿渐、礼仪使判官薛颀归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于圆丘,周人配以远祖。唐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而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即殷之契、周之后稷也,请以太祖郊配天地。”谏议大夫黎干以谓:“禘者,宗庙之事,非祭天,而太祖非受命之君,不宜作配。”为十诘十难以非之。书奏,不报。乃罢高祖,以景皇帝配。
明年旱,言事者以为高祖不得配之过也。代宗疑之,诏群臣议。太常博士独孤及议曰:“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太祖景皇帝始封于唐,天所命也。”由是配享不易。呜呼,礼之失也,岂独纬书之罪哉!在于学者好为曲说,而人君一切临时申其私意,以增多为尽礼,而不知烦数之为黩也。
古者祭天于圆丘,在国之南,祭地于泽中之方丘,在国之北,所以顺阴阳,因高下,而事天地以其类也。其方位既别,而其燎坛、瘗坎、乐舞变数亦皆不同,而后世有合祭之文。则天天册万岁元年,亲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睿宗即位,将有事于南郊,谏议大夫贾曾议曰:“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郊之与庙,皆有禘也。禘于庙,则祖宗合食于太祖;禘于郊,则地祇群望皆合于圆丘,以始祖配享。盖有事之大祭,非常祀也。三辅故事:‘祭于圆丘,上帝、后土位皆南面。’则汉尝合祭矣。”国子祭酒褚无量、司业郭山恽等皆以曾言为然。是时睿宗将祭地于北郊,故曾之议寝。
玄宗既已定开元礼,天宝元年,遂合祭天地于南郊。是时,神仙道家之说兴,陈王府参军田同秀言:“玄元皇帝降丹凤门。”乃建玄元庙。二月辛卯,亲享玄元皇帝庙;甲午,亲享太庙;丙申,有事于南郊。其后遂以为故事,终唐之世,莫能改也。为礼可不慎哉!
夫男女之不相亵于内外也,况郊庙乎?中宗时,将享南郊,国子祭酒祝钦明言皇后当助祭,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以为不可,左仆射韦巨源独以钦明说为是。于是以皇后为亚献,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以执笾豆焉。至德宗贞元六年,又以皇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
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而三代有其名而无其制度,故自汉以来,诸儒之论不一,至于莫知所从,则一切临时增损,而不能合古。然推其本旨,要于布政交神于王者尊严之居而已,其制作何必与古同!然为之者至无所据依,乃引天地、四时、风气、乾坤、五行、数象之类以为仿像,而众说亦不克成。
隋无明堂,而季秋大享,常寓雩坛;唐高祖、太宗时,寓于圆丘。贞观中,礼部尚书豆卢宽、国子助教刘伯庄议:“从昆仑道上层以祭天,下层以布政。”而太子中允孔颖达以为非。侍中魏徵以谓“五室重屋,上圆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政。自前世儒者所言虽异,而以为如此者多同。至于高下广狭丈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秘书监颜师古曰:“周书叙明堂有应门、雉门之制,以此知为王者之常居尔。
其青阳、总章、玄堂、太庙、左右个,皆路寝之名也。文王居明堂之篇,带弓□,礼高禖,九门磔禳,国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与月令合,则皆在路寝也。大戴礼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庙也,此奚足以取信哉?且门有皋、库,岂得施于郊野,谓宜近在宫中。”征及师古等皆当世名儒,其论止于如此。
高宗时改元总章,分万年置明堂县,示欲必立之。而议者益纷然,或以为五室,或以为九室,而高宗依两议,以帟幕为之,与公卿临观,而议益不一。乃下诏率意班其制度。至取象黄琮,上设鸱尾,其言益不经,而明堂亦不能立。
至则天始毁东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无复可观,皆不足记。其后火焚之,既而又复立;开元五年,复以为乾元殿而不毁。初,则天以木为瓦,夹纻漆之。二十五年,玄宗遣将作大匠康哄素毁之。哄素以为劳人,乃去其上层,易以真瓦。而迄唐之世,季秋大享,皆寓圆丘。
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而礼家之说,世数不同。然自礼记王制、祭法、礼器,大儒荀卿、刘歆、班固、王肃之徒,以为七庙者多。盖自汉、魏以来,创业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无功德以备祖宗,故其初皆不能立七庙。
唐武德元年,始立四庙,曰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贞观九年,高祖崩,太宗诏有司定议。谏议大夫朱子奢请立七庙,虚太祖之室以待。于是尚书八座议:“礼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晋、宋、齐、梁皆立亲庙六,此故事也。”制曰:“可。”于是祔弘农府君及高祖为六室。二十三年,太宗崩,弘农府君以世远毁,藏夹室,遂祔太宗:及高宗崩,宣皇帝迁于夹室,而祔高宗。皆为六室。
武氏乱败,中宗神龙元年,已复京太庙,又立太庙于东都。议立始祖为七庙,而议者欲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太常博士张齐贤议以为不可,因曰:“古者有天下者事七世,而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庙,百世不迁。至祫祭,则毁庙皆以昭穆合食于太祖。商祖玄王,周祖后稷,其世数远,而迁庙之主皆出太祖后,故合食之序,尊卑不差。汉以高皇帝为太祖,而太上皇不在合食之列,为其尊于太祖也。
魏以武帝为太祖,晋以宣帝为太祖,武、宣而上,庙室皆不合食于祫,至隋亦然。唐受天命,景皇帝始封之君,太祖也,以其世近,而在三昭三穆之内,而光皇帝以上,皆以属尊不列合食。今宜以景皇帝为太祖,复祔宣皇帝为七室,而太祖以上四室皆不合食于祫。”博士刘承庆、尹知章议曰:“三昭三穆与太祖为七庙者,礼也。而王迹有浅深,太祖有远近,太祖以功建,昭穆以亲崇。
有功者不迁,亲尽者则毁。今以太祖近而庙数不备,乃欲于昭穆之外,远立当迁之主以足七庙,而乖迭毁之义,不可。”天子下其议大臣,礼部尚书祝钦明两用其言,于是以景皇帝为始祖,而不祔宣皇帝。已而以孝敬皇帝为义宗,祔于庙,由是为七室,而京太庙亦七室。中宗崩,中书令姚元之、吏部尚书宋璟以为“义宗,追尊之帝,不宜列昭穆,而其葬在洛州,请立别庙于东都,而有司时享,其京庙神主藏于夹室”。
由是祔中宗,而光皇帝不迁,遂为七室矣。
睿宗崩,博士陈贞节、苏献等议曰:“古者兄弟不相为后,殷之盘庚,不序于阳甲;汉之光武,不嗣于孝成;而晋怀帝亦继世祖而不继惠帝。盖兄弟相代,昭穆位同,至其当迁,不可兼毁二庙。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谓从祢以上也。若傍容兄弟,上毁祖考,则天子有不得事七世者矣。孝和皇帝有中兴之功而无后,宜如殷之阳甲,出为别庙,祔睿宗以继高宗。”于是立中宗庙于太庙之西。
开元十年,诏宣皇帝复祔于正室,谥为献祖,并谥光皇帝为懿祖。又以中宗还祔太庙,于是太庙为九室。将亲祔之,而遇雨不克行,乃命有司行事。宝应二年,祧献祖、懿祖,祔玄宗、肃宗。自是之后,常为九室矣。
代宗崩,礼仪使颜真卿议:“太祖、高祖、太宗皆不毁,而代祖元皇帝当迁。”于是迁元皇帝而祔代宗。德宗崩,礼仪使杜黄裳议:“高宗在三昭三穆外,当迁。”于是迁高宗而祔德宗,盖以中、睿为昭穆矣。顺宗崩,当迁中宗,而有司疑之,以谓则天革命,中宗中兴之主也。博士王泾、史官蒋武皆以为中宗得失在己,非汉光武、晋元帝之比,不得为中兴不迁之君。由是迁中宗而祔顺宗。
自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祔庙,睿、玄、肃、代以次迁。至武宗崩,德宗以次当迁,而于世次为高祖,礼官始觉其非,以谓兄弟不相为后,不得为昭穆,乃议复祔代宗。而议者言:“已祧之主不得复入太庙。”礼官曰:“昔晋元、明之世,已迁豫章、颍川,后皆复祔,此故事也。”议者又言:“庙室有定数,而无后之主当置别庙。”礼官曰:“晋武帝时,景、文同庙,庙虽六代,其实七主。
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故贺循曰:‘庙以容主为限,而无常数也。’”于是复祔代宗,而以敬宗、文宗、武宗同为一代。初,玄宗之复祔献祖也,诏曰:“使亲而不尽,远而不祧。”盖其率意而言尔,非本于礼也。而后之为说者,乃迁就其事,以谓三昭三穆与太祖祖功宗德三庙不迁为九庙者,周制也。及敬、文、武三宗为一代,故终唐之世,常为九代十一室焉。
开元五年,太庙四室坏,奉其神主于太极殿,天子素服避正殿,辍朝三日。时将行幸东都,遂谒神主于太极殿而后行。安禄山之乱,宗庙为贼所焚,肃宗复京师,设次光顺门外,向庙而哭,辍朝三日。其后黄巢陷京师,焚毁宗庙,而僖宗出奔,神主法物从行,皆为贼所掠。巢败,复京师,素服哭于庙而后入。
初,唐建东、西二都,而东都无庙。则天皇后僭号称周,立周七庙于东都以祀武氏,改西京唐太庙为享德庙。神龙元年,中宗复位,迁武氏庙主于西京,为崇尊庙,而以东都武氏故庙为唐太庙,祔光皇帝以下七室而亲享焉。由是东西二都皆有庙,岁时并享。其后安禄山陷两京,宗庙皆焚毁。肃宗即位,西都建庙作主,而东都太庙毁为军营,九室神主亡失,至大历中,始于人间得之,寓于太微宫,不复祔享。
自建中至于会昌,议者不一,或以为:“东西二京宜皆有庙,而旧主当瘗,虚其庙以俟,巡幸则载主而行。”或谓:“宜藏其神主于夹室。”或曰:“周丰、洛有庙者,因迁都乃立庙尔,今东都不因迁而立庙,非也。”又曰:“古者载主以行者,惟新迁一室之主尔,未有载群庙之主者也。”至武宗时,悉废群议,诏有司择日修东都庙。已而武宗崩,宣宗竟以太微神主祔东都庙焉。
其追赠皇后、追尊皇太后、赠皇太子往往皆立别庙。其近于礼者,后世当求诸礼。其不合于礼而出其私意者,盖其制作与其论议皆不足取焉,故不着也。
宣宗已复河、湟三州七关,归其功顺宗、宪宗而加谥号。博士李稠请改作神主,易书新谥。右司郎中杨发等议,以谓:“古者已祔之主无改作,加谥追尊,非礼也,始于则天,然犹不改主易书,宜以新谥宝册告于陵庙可也。”是时,宰相以谓士族之庙皆就易书,乃就旧主易书新谥焉。
禘、祫,大祭也。祫以昭穆合食于太祖,而禘以审谛其尊卑,此祫、禘之义,而为礼者失之,至于年数不同,祖、宗失位,而议者莫知所从。礼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传曰:“五年再殷祭。”高宗上元三年十月当祫,而有司疑其年数。太学博士史玄璨等议,以为:“新君丧毕而祫,明年而禘。自是之后,五年而再祭。盖后禘去前禘五年,而祫常在禘后三年,禘常在祫后二年。
鲁宣公八年禘僖公,盖二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至八年而再禘。昭公二十年禘,至二十五年又禘,此可知也。”议者以玄璨等言有经据,遂从之。睿宗崩,开元六年丧毕而祫,明年而禘。自是之后,祫、禘各自以年,不相通数。凡七祫五禘,至二十七年,禘、祫并在一岁,有司觉其非,乃议以为一禘一祫,五年再殷,宜通数。而禘后置祫,岁数远近,二说不同。
郑玄用高堂隆先三而后二,徐邈先二后三。而邈以谓二禘相去为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此最为得,遂用其说。由是一禘一祫,在五年之间,合于再殷之义,而置祫先后,则不同焉。
礼,禘、祫,太祖位于西而东向,其子孙列为昭穆,昭南向而穆北向。虽已毁庙之主,皆出而序于昭穆。殷、周之兴,太祖世远,而群庙之主皆出其后,故其礼易明。汉、魏以来,其兴也暴,又其上世微,故创国之君为太祖而世近,毁庙之主皆在太祖之上,于是禘、祫不得如古。而汉、魏之制,太祖而上,毁庙之主皆不合食。
唐兴,以景皇帝为太祖,而世近在三昭三穆之内,至祫、禘,乃虚东向之位,而太祖与群庙列于昭穆。代宗即位,祔玄宗、肃宗,而迁献祖、懿祖于夹室。于是太祖居第一室,禘、祫得正其位而东向,而献、懿不合食。建中二年,太学博士陈京请为献祖、懿祖立别庙,至禘、祫则享。礼仪使颜真卿议曰:“太祖景皇帝居百代不迁之尊,而禘、祫之时,暂居昭穆,屈己以奉祖宗可也。”乃引晋蔡谟议,以献祖居东向,而懿祖、太祖以下左右为昭穆。由是议者纷然。
贞元十七年,太常卿裴郁议,以太祖百代不迁,献、懿二祖亲尽庙迁而居东向,非是。请下百寮议。工部郎中张荐等议与真卿同。太子左庶子李嵘等七人曰“真卿所用,晋蔡谟之议也。谟为‘禹不先鲧’之说,虽有其言,当时不用。献、懿二祖宜藏夹室,以合祭法‘远庙为祧,而坛、𫮃有祷则祭,无祷则止’之义。”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曰:“周礼有先公之祧,迁祖藏于后稷之庙,其周未受命之祧乎?
又有先王之祧,其迁主藏于文、武之庙,其周已受命之祧乎?今献祖、懿祖,犹周先公也,请筑别庙以居之。”司勋员外郎裴枢曰:“建石室于寝园以藏神主,至禘、祫之岁则祭之。”考功员外郎陈京、同官县尉仲子陵皆曰:“迁神主于德明、兴圣庙。”京兆少尹韦武曰:“祫则献祖东向,禘则太祖东向。”十一年,左司郎中陆淳曰:“议者多矣,不过三而已。
一曰复太祖之正位,二曰并列昭穆而虚东向,三曰祫则献祖,禘则太祖,迭居东向。而复正太祖之位为是。然太祖复位,则献、懿之主宜有所归。一曰藏诸夹室,二曰置之别庙,三曰迁于园寝,四曰祔于兴圣。然而藏诸夹室,则无飨献之期;置之别庙,则非礼经之文;迁于寝园,则乱宗庙之仪。唯祔于兴圣为是。”至十九年,左仆射姚南仲等献议五十七封,付都省集议。
户部尚书王绍等五十五人请迁懿祖祔兴圣庙,议遂定,由是太祖始复东向之位。
若诸臣之享其亲,庙室、服器之数,视其品。开元十二年着令,一品、二品四庙,三品三庙,五品二庙,嫡士一庙,庶人祭于寝。及定礼,二品以上四庙,三品三庙,三品以上不须爵者亦四庙,四庙有始封为五庙,四品、五品有兼爵亦三庙,六品以下达于庶人,祭于寝。天宝十载,京官正员四品清望及四品、五品清官,听立庙,勿限兼爵。虽品及而建庙未逮,亦听寝祭。
庙之制,三品以上九架,厦两旁。三庙者五间,中为三室,左右厦一间,前后虚之,无重栱、藻井。室皆为石室一,于西墉三之一近南,距地四尺,容二主。庙垣周之,为南门、东门,门屋三室,而上间以庙,增建神厨于庙东之少南,斋院于东门之外少北,制勿逾于庙。三品以上有神主,五品以上有几筵。牲以少牢,羊、豕一,六品以下特豚,不以祖祢贵贱,皆子孙之牲。
牲阙,代以野兽。五品以上室异牲,六品以下共牲。二品以上室以笾豆十,三品以八,四品、五品以六。五品以上室皆簠二、簋二、□二、钘二、俎三、尊二、罍二、勺二、爵六、盘一、坫一、篚一、牙盘胙俎一。祭服,三品以上玄冕,五品以上爵弁,六品以下进贤冠,各以其服。
凡祔皆给休五日,时享皆四日。散斋二日于正寝,致斋一日于庙,子孙陪者斋一宿于家。始庙则署主而祔,后丧阕乃祔,丧二十八月上旬卜而祔,始神事之矣。王公之主载以辂,夫人之主以翟车,其余皆以舆。天子以四孟、腊享太庙,诸臣避之,祭仲而不腊。三岁一祫,五岁一禘。若祔、若常享、若禘祫,卜日、斋戒、省牲、视涤、濯鼎镬,亨牲、实馔、三献、饮福、受胙进退之数,大抵如宗庙之祀。以国官亚、终献,无则以亲宾,以子弟。
其后不卜日,而筮用亥。祭寝者,春、秋以分,冬、夏以至日。若祭春分,则废元日。然元正,岁之始,冬至,阳之复,二节最重。祭不欲数,乃废春分,通为四。
祠器以乌漆,差小常制。祭服以进贤冠,主妇花钗礼衣,后或改衣冠从公服,无则常服。凡祭之在庙、在寝,既毕,皆亲宾子孙慰,主人以常服见。
若宗子有故,庶子摄祭,则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通祭三代,而宗子卑,则以上牲祭宗子家,祝曰:“孝子某为其介子某荐其常事。”庶子官尊而立庙,其主祭则以支庶封官依大宗主祭,兄陪于位。以庙由弟立,己不得延神也。或兄弟分官,则各祭考妣于正寝。
古殇及无后皆祔食于祖,无祝而不拜,设坐祖左而西向,亚献者奠,祝乃奠之,一献而止。其后庙制设幄,当中南向,祔坐无所施,皆祭室户外之东而西向。亲伯叔之无后者祔曾祖,亲昆弟及从父昆弟祔于祖,亲子侄祔于祢。寝祭之位西上,祖东向而昭穆南北,则伯叔之祔者居祢下之穆位北向,昆弟、从父昆弟居祖下之昭位南向,子侄居伯叔之下穆位北向,以序尊卑。凡殇、无后,以周亲及大功为断。
古者庙于大门内,秦出寝于陵侧,故王公亦建庙于墓。既庙与居异,则宫中有丧而祭。三年之丧,齐衰、大功皆废祭;外丧,齐衰以下行之。
新唐书‧卷十四 志第四 礼乐四·新唐书‧卷十四 志第四 礼乐四
其非常祀,天子有时而行之者,曰封禅、巡守、视学、耕藉、拜陵。
文中子曰:“封禅,非古也,其秦、汉之侈心乎?”盖其旷世不常行,而于礼无所本,故自汉以来,儒生学官论议不同,而至于不能决,则出于时君率意而行之尔。隋文帝尝令牛弘、辛彦之等撰定仪注,为坛泰山下,设祭如南郊而已,未尝升山也。
唐太宗已平突厥,而年谷屡丰,群臣请封泰山。太宗初颇非之,已而遣中书侍郎杜正伦行太山上七十二君坛迹,以是岁两河大水而止。其后群臣言封禅者多,乃命秘书少监颜师古、谏议大夫朱子奢等集当时名儒博士杂议,不能决。于是左仆射房玄龄、特进魏徵、中书令杨师道博采众议奏上之,其议曰:“为坛于泰山下,祀昊天上帝。坛之广十二丈,高丈二尺。
玉牒长一尺三寸,广、厚五寸。玉检如之,厚减三寸。其印齿如玺,缠以金绳五周。玉策四,皆长一尺三寸,广寸五分,厚五分,每策皆五简,联以金。昊天上帝配以太祖,皇地祇配以高祖。已祀而归格于庙,盛以金匮。匮高六寸,广足容之,制如表函,缠以金绳,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玺。而玉牒藏于山上,以方石三枚为再累,缠以金绳,封以石泥,印以受命之玺。
其山上之圆坛,土以五色,高九尺,广五丈,四面为一阶。天子升自南阶,而封玉牒。已封,而加以土,筑为封,高一丈二尺,广二丈。其禅社首亦如之。其石检封以受命玺,而玉检别制玺,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玺。以石距非经,不用。又为告至坛,方八十一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燔柴告至,望秩群神。”遂著于礼,其他降禅、朝觐皆不着。至十五年,将东幸,行至洛阳,而彗星见,乃止。
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为圆坛山南四里,如圆丘,三壝,坛上饰以青,四方如其色,号封祀坛。玉策三,以玉为简,长一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刻而金文。玉匮一,长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册;金匮二,以藏配帝之册。缠以金绳五周,金泥、玉玺,玺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玺。石䃭以方石再累,皆方五尺,厚一尺,刻方其中以容玉匮。䃭旁施检,刻深三寸三分,阔一尺,当绳刻深三分,阔一寸五分。
石检十枚,以检石䃭,皆长三尺,阔一尺,厚七分;印齿三道,皆深四寸,当玺方五寸,当绳阔一寸五分。检立于䃭旁,南方、北方皆三,东方、西方皆二,去䃭隅皆一尺。䃭缠以金绳五周,封以石泥。距石十二,分距䃭隅,皆再累,皆阔二尺,长一丈,斜刻其首,令与隅相应。又为坛于山上,广五丈,高九尺,四出陛,一壝,号登封坛。玉牒、玉检、石䃭、石距、玉匮、石检皆如之。
为降禅坛于社首山上,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三壝。上饰以黄,四方如其色,其余皆如登封。其议略定,而天子诏曰:“古今之制,文质不同。今封禅以玉牒、金绳,而瓦尊、匏爵、秸席,宜改从文。”于是昊天上帝褥以苍,地祇褥以黄,配褥皆以紫,而尊爵亦更焉。
是岁正月,天子祀昊天上帝于山下之封祀坛,以高祖、太宗配,如圆丘之礼。亲封玉册,置石䃭,聚五色土封之,径一丈二尺,高尺。已事,升山。明日,又封玉册于登封坛。又明日,祀皇地祇于社首山之降禅坛,如方丘之礼,以太穆皇后、文德皇后配,而以皇后武氏为亚献,越国太妃燕氏为终献,率六宫以登,其帷帟皆锦绣。群臣瞻望,多窃笑之,又明日,御朝觐坛以朝群臣,如元日之礼。
乃诏立登封、降禅、朝觐之碑,名封祀坛曰舞鹤台,登封坛曰万岁台,降禅坛曰景云台,以纪瑞焉。其后将封嵩岳,以吐蕃、突厥寇边而止。永淳元年,又作奉天宫于嵩山南,遂幸焉。将以明年十一月封禅,诏诸儒国子司业李行伟、考功员外郎贾大隐等草具其仪,已而遇疾,不克封,至武后遂登封焉。
玄宗开元十二年,四方治定,岁屡丰稔,群臣多言封禅,中书令张说又固请,乃下制以十三年有事泰山。于是说与右散骑常侍徐坚、太常少卿韦縚、秘书少监康子元、国子博士侯行果刊定仪注。立圆台于山上,广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其方。又于圆台上起方坛,广一丈二尺,高九尺,其坛台四面为一阶。又积柴为燎坛于圆台之东南,量地之宜,柴高一丈二尺,方一丈,开上,南出户六尺。
又为圆坛于山下,三成、十二阶,如圆丘之制。又积柴于坛南为燎坛,如山上。又为玉册、玉匮、石䃭,皆如高宗之制。玄宗初以谓升中于崇山,精享也,不可喧哗。欲使亚献已下皆行礼山下坛,召礼官讲议。学士贺知章等言:“昊天上帝,君也。五方精帝,臣也。陛下享君于上,群臣祀臣于下,可谓变礼之中。然礼成于三,亚、终之献,不可异也。”于是三献皆升山,而五方帝及诸神皆祭山下坛。
玄宗问:“前世何为秘玉牒?”知章曰:“玉牒以通意于天,前代或祈长年,希神仙,旨尚微密,故外莫知。”帝曰:“朕今为民祈福,无一秘请,即出玉牒以示百寮。”乃祀昊天上帝于山上坛,以高祖配。祀五帝以下诸神于山下,其祀礼皆如圆丘。而卜日、告天及庙、社、大驾所经及告至、问百年、朝觐,皆如巡狩之礼。
其登山也,为大次于中道,止休三刻而后升。其已祭燔燎,侍中前跪称:“具官臣某言,请封玉册。”皇帝升自南陛,北向立。太尉进昊天上帝神座前,跪取玉册,置于桉以进。皇帝受玉册,跪内之玉匮,缠以金绳,封以金泥。侍中取受命宝跪以进。皇帝取宝以印玉匮,侍中受宝,以授符宝郎。太尉进,皇帝跪捧玉匮授太尉,太尉退,复位。太常卿前奏:“请再拜。
”皇帝再拜,退入于次。太尉奉玉匮之桉于石䃭南,北向立。执事者发石盖,太尉奉玉匮,跪藏于石䃭内。执事者覆石盖,检以石检,缠以金绳,封以石泥,以玉宝遍印,引降复位。帅执事者以石距封固,又以五色土圜封。其配座玉牒封于金匮,皆如封玉匮。太尉奉金匮从降,俱复位。以金匮内太庙,藏于高祖神尧皇帝之石室。其禅于社首,皆如方丘之礼。
天子将巡狩,告于其方之州曰:“皇帝以某月于某巡狩,各修乃守,考乃职事。敢不敬戒,国有常刑。”将发,告于圆丘。前一日,皇帝斋,如郊祀,告昊天上帝,又告于太庙、社稷。具大驾卤簿。所过州、县,刺史、令候于境,通事舍人承制问高年,祭古帝王、名臣、烈士。既至,刺史、令皆先奉见。将作筑告至圆坛于岳下,四出陛,设昊天上帝、配帝位。
天子至,执事皆斋一日。明日,望于岳、镇、海、渎、山、川、林、泽、丘、陵、坟、衍、原、隰,所司为坛。设祭官次于东壝门外道南,北向;设馔幔内壝东门外道北,南向;设宫县、登歌;为瘗埳。祭官、执事皆斋一日。岳、镇、海、渎、山、川、林、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尊,在坛上南陛之东,北向。设玉篚及洗,设神坐坛上北方。献官奠玉币及爵于岳神,祝史助奠镇、海以下。
明日,乃肆觐,将作于行宫南为壝。三分壝间之二在南,为坛于北,广九丈六尺,高九尺,四出陛。设宫县坛南,御坐坛上之北,解剑席南陛之西。文、武官次门外东、西,刺史、令次文官南,蕃客次武官南,列辇路坛南。文官九品位坛东南,武官西南,相向。刺史、令位坛南三分庭一,蕃客位于西。又设门外位,建牙旗于壝外,黄麾大仗屯门,钑戟陈壝中。
吏部主客户部赞群官、客使就门外位。刺史、令贽其土之实,锦、绮、缯、布、葛、越皆五两为束,锦以黄帊,常贡之物皆篚,其属执列令后。文武九品先入就位。皇帝乘舆入北壝门,繇北陛升坛,即坐,南向。刺史、蕃客皆入壝门,至位,再拜,奠贽,兴,执贽。侍中降于刺史东北,皆拜。宣已,又拜。蕃客以舍人称制如之。户部导贡物入刺史前,龟首之,金次之,丹、漆、丝、纩四海九州之美物,重行陈。
执者退,就东西文武前,侧立。通事舍人导刺史一人,解剑脱舄,执贽升前,北向跪奏:“官封臣姓名等敢献壤奠。”遂奠贽。舍人跪举以东授所司,刺史剑、舄复位。初,刺史升奠贽,在庭者以次奠于位前,皆再拜。户部尚书坛间北向跪,请以贡物付所司,侍中承制曰:“可。”所司受贽出东门。中书侍郎以州镇表方一桉俟于西门外,给事中以瑞桉俟于东门外,乃就侍臣位。
初,刺史将入,乃各引桉分进东、西陛下。刺史将升,中书令、黄门侍郎降立,既升,乃取表升。尚书既请受贽,中书令乃前跪读,黄门侍郎、给事中进跪奏瑞,侍郎、给事中导桉退,文武、刺史、国客皆再拜。北向位者出就门外位。皇帝降北陛以入,东、西位者出。设会如正、至,刺史、蕃客入门,皆奏乐如上公。
会之明日,考制度。太常卿采诗陈之,以观风俗。命市纳贾,以观民之好恶。典礼者考时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举为不恭,宗庙有不慎为不孝,皆黜爵。革制度、衣服者为叛,有讨。有功德于百姓者,爵赏之。
皇帝视学,设大次于学堂后,皇太子次于大次东。设御座堂上,讲榻北向。皇太子座御座东南,西向。文臣三品以上座太子南,少退;武臣三品以上于讲榻西南;执读座于前楹,北向。侍讲座执读者西北、武官之前;论义座于讲榻前,北向。执如意立于侍讲之东,北向。三馆学官座武官后。设堂下版位,脱履席西阶下。皇太子位于东阶东南,执经于西阶西南,文、武三品以上分位于南,执如意者一人在执经者后,学生位于文、武后。
其日,皇帝乘马,祭酒帅监官、学生迎于道左。皇帝入次,执经、侍讲、执如意者与文武、学生皆就位堂下。皇太子立于学堂门外,西向。侍中奏“外办”。皇帝升北阶,即坐。皇太子乃入就位,在位皆再拜。侍中敕皇太子、王升,皆再拜,乃坐。执读、执经释义。执如意者以授侍讲,秉诣论义坐,问所疑,退,以如意授执者,还坐,乃皆降。若赐会,则侍中宣制,皇帝返次。群官既会,皇帝还,监官、学生辞于道左。
皇帝孟春吉亥享先农,遂以耕藉。前享一日,奉礼设御坐于坛东,西向;望瘗位于坛西南,北向;从官位于内壝东门之内道南,执事者居后;奉礼位于乐县东北,赞者在南。又设御耕藉位于外壝南门之外十步所,南向;从耕三公、诸王、尚书、卿位于御坐东南,重行西向,以其推数为列。其三公、诸王、尚书、卿等非耕者位于耕者之东,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酅公于御位西南,东向北上。
尚舍设御耒席于三公之北少西,南向。奉礼又设司农卿之位于南,少退;诸执耒耜者位于公卿耕者之后、非耕者之前,西向。御耒耜一具,三公耒耜三具,诸王、尚书、卿各三人合耒耜九具。以下耒耜,太常各令藉田农人执之。
皇帝已享,乃以耕根车载耒耜于御者间,皇帝乘车自行宫降大次。乘黄令以耒耜授廪牺令,横执之,左耜寘于席,遂守之。皇帝将望瘗,谒者引三公及从耕侍耕者、司农卿与执耒耜者皆就位。皇帝出就耕位,南向立。廪牺令进耒席南,北向,解韬出耒,执以兴,少退,北向立。司农卿进受之,以授侍中,奉以进。皇帝受之,耕三推。侍中前受耒耜,反之司农卿,卿反之廪牺令,令复耒于韬,执以兴,复位。
皇帝初耕,执耒者皆以耒耜授侍耕者。皇帝耕止,三公、诸王耕五推,尚书、卿九推。执耒者前受之。皇帝还,入自南门,出内壝东门,入大次。享官、从享者出,太常卿帅其属耕于千亩。
皇帝还宫,明日,班劳酒于太极殿,如元会,不贺,不为寿。藉田之谷,敛而钟之神仓,以拟粢盛及五齐、三酒,穰槀以食牲。
藉田祭先农,唐初为帝社,亦曰藉田坛。贞观三年,太宗将亲耕,给事中孔颖达议曰:“礼,天子藉田南郊,诸侯东郊。晋武帝犹东南,今帝社乃东坛,未合于古。”太宗曰:“书称‘平秩东作’,而青辂、黛耜,顺春气也。吾方位少阳,田宜于东郊。”乃耕于东郊。
垂拱中,武后藉田坛曰先农坛。神龙元年,礼部尚书祝钦明议曰:“周颂载芟:‘春藉田而祈社稷。’礼:‘天子为藉千亩,诸侯百亩。’则缘田为社,曰王社、侯社。今曰先农,失王社之义,宜正名为帝社。”太常少卿韦叔夏、博士张齐贤等议曰:“祭法,王者立太社,然后立王社,所置之地,则无传也。汉兴已有官社,未立官稷,乃立于官社之后,以夏禹配官社,以后稷配官稷。
臣瓒曰:‘高纪,立汉社稷,所谓太社也。官社配以禹,所谓王社也。至光武乃不立官稷,相承至今。’魏以官社为帝社,故挚虞谓魏氏故事立太社是也。晋或废或置,皆无处所。或曰二社并处,而王社居西。崔氏、皇甫氏皆曰王社在藉田。桉卫宏汉仪‘春始东耕于藉田,引诗先农,则神农也。’又五经要义曰:‘坛于田,以祀先农如社。’魏秦静议风伯、雨师、灵星、先农、社、稷为国六神。
晋太始四年,耕于东郊,以太牢祀先农。周、隋旧仪及国朝先农皆祭神农于帝社,配以后稷。则王社、先农不可一也。今宜于藉田立帝社、帝稷,配以禹、弃,则先农、帝社并祠,协于周之载芟之义。”钦明又议曰:“藉田之祭本王社。古之祀先农,句龙、后稷也。烈山之子亦谓之农,而周弃继之,皆祀为稷。共工之子曰后土,汤胜夏,欲迁而不可。故二神,社、稷主也。
黄帝以降,不以羲、农列常祀,岂社、稷而祭神农乎?社、稷之祭,不取神农耒耜大功,而专于共工、烈山,盖以三皇洪荒之迹,无取为教。彼秦静何人,而知社稷、先农为二,而藉田有二坛乎?先农、王社,一也,皆后稷、句龙异名而分祭,牲以四牢。”钦明又言:“汉祀禹,谬也。今欲正王社、先农之号而未决,乃更加二祀,不可。”叔夏、齐贤等乃奏言:“经无先农,礼曰‘王自为立社,曰王社。
’先儒以为在藉田也。永徽中犹曰藉田,垂拱后乃为先农。然则先农与社一神,今先农坛请改曰帝社坛,以合古王社之义。其祭,准令以孟春吉亥祠后土,以句龙氏配。”于是为帝社坛,又立帝稷坛于西,如太社、太稷,而坛不设方色,以异于太社。
开元十九年,停帝稷而祀神农氏于坛上,以后稷配。二十三年,亲祀神农于东郊,配以句芒,遂躬耕尽垄止。
肃宗乾元二年,诏去耒耜雕刻,命有司改造之。天子出通化门,释𫐈而入坛,遂祭神农氏,以后稷配。冕而朱纮,躬九推焉。
宪宗元和五年,诏以来岁正月藉田。太常修撰韦公肃言:“藉田礼废久矣,有司无可考。”乃据礼经参采开元、乾元故事,为先农坛于藉田。皇帝夹侍二人、正衣二人,侍中一人奉耒耜,中书令一人、礼部尚书一人侍从,司农卿一人授耒耜于侍中,太仆卿一人执牛,左、右卫将军各一人侍卫。三公以宰相摄,九卿以左右仆射、尚书、御史大夫摄,三诸侯以正员一品官及嗣王摄。
推数一用古制。礼仪使一人、太常卿一人赞礼;三公、九卿、诸侯执牛三十人,用六品以下官,皆服袴褶。御耒耜二,并韬皆以青。其制度取合农用,不雕饰,毕日收之。藉耒耜丈席二。先农坛高五尺,广五丈,四出陛,其色青。三公、九卿、诸侯耒十有五。御耒之牛四,其二,副也。并牛衣。每牛各一人,绛衣介帻,取闲农务者,礼司以人赞导之。执耒持耜,以高品中官二人,不袴褶。
皇帝诣望耕位,通事舍人分导文、武就耕所。太常帅其属用庶人二十八,以郊社令一人押之。太常少卿一人,率庶人趋耕所。博士六人,分赞耕礼。司农少卿一人,督视庶人终千亩。廪牺令二人,间一人奉耒耜授司农卿,以五品、六品清官摄;一人掌耒耜,太常寺用本官。三公、九卿、诸侯耕牛四十,其十,副也,牛各一人。庶人耕牛四十,各二牛一人。
庶人耒耜二十具、锸二具,木为刃。主藉田县令一人,具朝服,当耕时立田侧,毕乃退。畿甸诸县令先期集,以常服陪耕所。耆艾二十人,陪于庶人耕位南。三公从者各三人,九卿、诸侯从者各一人,以助耕。皆绛服介帻,用其本司隶。是时虽草具其仪如此,以水旱用兵而止。
皇帝谒陵,行宫距陵十里,设坐于斋室,设小次于陵所道西南。大次于寝西南。侍臣次于大次西南,陪位者次又于西南,皆东向。文官于北,武官于南,朝集使又于其南,皆相地之宜。
前行二日,遣太尉告于庙。皇帝至行宫,即斋室。陵令以玉册进署。设御位于陵东南隅,西向,有冈麓之阂,则随地之宜。又设位于寝宫之殿东陛之东南,西向。尊坫陈于堂户东南。百官、行从、宗室、客使位神道左右,寝宫则分方序立大次前。
其日,未明五刻,陈黄麾大仗于陵寝。三刻,行事官及宗室亲五等、诸亲三等以上并客使之当陪者就位。皇帝素服乘马,华盖、伞、扇,侍臣骑从,诣小次。步出次,至位,再拜,又再拜。在位皆再拜,又再拜。少选,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又再拜。奉礼曰:“奉辞。”在位者再拜。皇帝还小次,乘马诣大次,仗卫列立以俟行。百官、宗室、诸亲、客使序立次前。
皇帝步至寝宫南门,仗卫止。乃入,繇东序进殿陛东南位,再拜;升自东阶,北向,再拜,又再拜。入省服玩,抆拭帐箦,进太牢之馔,加珍羞。皇帝出尊所,酌酒,入,三奠爵,北向立。太祝二人持玉册于户外,东向跪读。皇帝再拜,又再拜,乃出户,当前北向立。太常卿请辞,皇帝再拜,出东门,还大次,宿行宫。
若太子、诸王、公主陪葬柏城者,皆祭寝殿东庑;功臣陪葬者,祭东序。为位奠馔,以有司行事。
或皇后从谒,则设大次寝宫东,先朝妃嫔次于大次南,大长公主、诸亲命妇之次又于其南,皆东向。以行帷具障谒所,内谒者设皇后位于寝宫东,大次前,少东。先朝妃嫔位西南,各于次东,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帝既发行宫,皇后乘四望车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练单衣。内典引导妃嫔以下就位。皇后再拜,陪者皆拜。少选,遂辞,又拜,陪者皆拜。
皇后还寝东大次,陪者退。皇后钿钗礼衣,乘舆诣寝宫,先朝妃嫔、大长公主以下从。至北门,降舆,入大次,诣寝殿前西阶之西,妃嫔、公主位于西,司赞位妃嫔东北,皆东向。皇后再拜,在位者皆拜。皇后繇西阶入室,诣先帝前再拜,复诣先后前再拜,进省先后服玩,退西厢东向立,进食。皇帝出,乃降西阶位。辞,再拜,妃嫔皆拜。诣大次更衣,皇帝过,乃出寝宫北门,乘车还。
天子不躬谒,则以太常卿行陵。所司撰日,车府令具轺车一马清道,青衣、团扇、曲盖伞,列俟于太常寺门。设次陵南百步道东,西向。右校令具薙器以备汛扫。太常卿公服乘车,奉礼郎以下从。至次,设卿位兆门外之左,陵官位卿东南,执事又于其南,皆西向。奉礼郎位陵官之西,赞引二人居南。太常卿以下再拜,在位皆拜。谒者导卿,赞引导众官入,奉行、复位皆拜。出,乘车之它陵。有芟治,则命之。
凡国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腊、社各一祭。皇考陵,朔、望及节祭,而日进食。又荐新于诸陵,其物五十有六品。始将进御,所司必先以送太常与尚食,滋味荐之,如宗庙。
贞观十三年,太宗谒献陵,帝至小次,降舆,纳履,入阙门,西向再拜,恸哭俯伏殆不能兴。礼毕,改服入寝宫,执馔以荐。阅高祖及太穆后服御,悲感左右。步出司马北门,泥行二百步。
永徽二年,有司言:“先帝时,献陵既三年,惟朔、望、冬至、夏伏、腊、清明、社上食,今昭陵丧期毕,请上食如献陵。”从之。六年正月朔,高宗谒昭陵,行哭就位,再拜擗踊毕,易服谒寝宫。入寝哭踊,进东阶,西向拜号,久,乃荐太牢之馔,加珍羞,拜哭奠馔。阅服御而后辞,行哭出寝北门,御小辇还。
显庆五年,诏岁春、秋季一巡,宜以三公行陵,太常少卿贰之,太常给卤簿,仍著于令。始,贞观礼岁以春、秋仲月巡陵,至武后时,乃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诣陵起居。景龙二年,右台侍御史唐绍上书曰:“礼不祭墓,唐家之制,春、秋仲月以使具卤簿衣冠巡陵。天授之后,乃有起居,遂为故事。夫起居者,参候动止,事生之道,非陵寝法。请停四季及生日、忌日、节日起居,准式二时巡陵。
”手敕曰:“乾陵岁冬至、寒食以外使,二忌以内使朝奉。它陵如绍奏。”至是又献、昭、乾陵皆日祭。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礼无日祭陵,惟宗庙月有祭。故王设庙、祧、坛、𫮃为亲疏多少之数,立七庙、一坛、一𫮃。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𫮃,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又谯周祭志:‘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庙,皆月朔加荐,以象平生朔食,谓之月祭,二祧之庙无月祭。
’则古皆无日祭者。今诸陵朔、望食,则近于古之殷事;诸节日食,近于古之荐新。郑注礼记:‘殷事,月朔、半荐新之奠也。’又:‘既大祥即四时焉。’此其祭皆在庙,近代始以朔、望诸节祭陵寝,唯四时及腊五享庙。考经据礼,固无日祭于陵。唯汉七庙议,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庙,园各有寝、便殿,故日祭于寝,月祭于便殿。
元帝时,贡禹以礼节烦数,愿罢郡国庙。丞相韦玄成等又议七庙外,寝园皆无复。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于庙。后刘歆引春秋传‘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𫮃则岁贡’。后汉陵寝之祭无传焉,魏、晋以降,皆不祭墓。国家诸陵日祭请停如礼。”疏奏,天子以语侍臣曰:“礼官言诸陵不当日进食。
夫礼以人情沿革,何专古为?乾陵宜朝晡进奠如故。昭、献二陵日一进,或所司苦于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开元十五年敕:“宣皇帝、光皇帝陵,以县令检校,州长官岁一巡。”又敕:“岁春、秋巡陵,公卿具仗出城,至陵十里复。”
十七年,玄宗谒桥陵,至壖垣西阙下马,望陵涕泗,行及神午门,号恸再拜。且以三府兵马供卫,遂谒定陵、献陵、昭陵、乾陵乃还。
二十三年,诏献、昭、干、定、桥五陵,朔、望上食,岁冬至、寒食各日设一祭。若节与朔、望、忌日合,即准节祭料。桥陵日进半羊食。二十七年,敕公卿巡陵乘辂,其令太仆寺,陵给辂二乘及仗。明年,制:“以宣皇帝、光皇帝、景皇帝、元皇帝追尊号谥有制,而陵寝所奉未称。建初、启运陵如兴宁、永康陵,置署官、陵户,春、秋仲月,分命公卿巡谒。二十年诏:建初、启运、兴宁、永康陵,岁四时、八节,所司与陵署具食进。”天宝二年,始以九月朔荐衣于诸陵。又常以寒食荐饧粥、鸡球、雷车,五月荐衣、扇。
陵司旧曰署,十三载改献、昭、干、定、桥五陵署为台,令为台令,升旧一阶。是后诸陵署皆称台。
大历十四年,礼仪使颜真卿奏:“今元陵请朔、望、节祭,日荐,如故事;泰陵惟朔、望、岁冬至、寒食、伏、腊、社一祭,而罢日食。”制曰:“可。”贞元四年,国子祭酒包佶言:“岁二月、八月,公卿朝拜诸陵,陵台所由导至陵下,礼略无以尽恭。”于是太常约旧礼草定曰:“所司先撰吉日,公卿辂车、卤簿就太常寺发,抵陵南道东设次,西向北上。公卿既至次,奉礼郎设位北门外之左,陵官位其东南,执事官又于其南。谒者导公卿,典引导众官就位,皆拜。公卿、众官以次奉行,拜而还。”
故事,朝陵公卿发,天子视事不废。十六年,拜陵官发,会董晋卒,废朝。是后公卿发,乃因之不视事。
元和元年,礼仪使杜黄裳请如故事,丰陵日祭,崇陵唯祭朔、望、节日、伏、腊。二年,宰臣建言:“礼有着定,后世徇一时之慕,过于烦,并故陵庙有荐新,而节有遣使,请岁太庙以时享,朔、望上食,诸陵以朔、望奠,亲陵以朝晡奠,其余享及忌日告陵皆停。”
